一、物理学的“场”与“力”
在漫长的历史上,场只是一个有边界的地理空间。近代物理学的重大贡献在于:场不仅是一个空间,更重要的是这一空间里充满着力。场有力,力在场。“从牛顿时代起,一流的科学家就相信,宇宙是受机械定律支配的:实物拥有能量并施加或承受力的作用,实物周围的空间不过是一个背景。法拉第和麦克斯韦提出的非凡想法则不同,他们认为空间本身就是一个能量储备库和力的传递者”。拉法第在无数次试验基础上,第一次使用了“场”(field)的概念来概括他的想法。之后,场成为物理学的重要范畴和经典分析范式。总体来看,“场”是一种物质存在形式,场中存在已知的效应(如引力、磁力或电力),并且在每一点上具有确定的值,如电磁场。场意味着一种力量对另一种力量的影响,如吸引力或排斥力。尽管力看不见摸不着,但是具体的实在并发生一定的效应,并形成一种稳定的自然秩序。
二、心理学的“场”与“力”
与自然科学比较接近的心理学比较早借用物理学的“场”的概念。20世纪30年代,德国心理学家库尔特·勒温(Kurt Lewin)提出,场域是理解个体行为与其所处环境之间关系的重要框架。
勒温受到物理学中“力场”概念的启发,认为个体的心理和行为可以被视为在某种“心理场”中发生的现象。在他看来,“物理宇宙在动力上为一封闭的系统,心理宇宙在动力上为一开放系统”。 “心理场”与力和秩序密切相关。首先,人们的生活空间是个体在特定时刻所处的全部环境,包括个体的内在心理状态(如需求、目标、动机)和外在环境(如物理环境、社会关系、文化背景)。场域则是个体行为发生的具体环境,包括所有可能影响行为的因素。力是指场域中存在的各种推动或阻碍行为的因素。生活空间具有动力的作用,表现为吸引力和排斥力,这种动力作用驱使一个人克服排斥力,沿着吸引力方向,朝着心理目标前进。当场域中各种力量达到平衡时便构成均衡状态。在均衡状态下,个体的行为相对稳定,因为推动力和阻力处于一种平衡状态,没有一方力量占据明显的优势。均衡状态实际是一种秩序。
三、社会学的“场”与“力”
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提出了“场域”的概念。在布迪厄看来,社会学的重要任务是:“揭示构成社会宇宙(social universe)的各种不同的社会世界(social worlds)中那些掩藏最深的结构,同时揭示那些确保这些结构得以再生产或转化的‘机制’”。场域正是基于这一使命提出来的重要概念。场域不是领域,也不是领地,而是内含力量的存在。场域的界限在场域作用停止的地方。“场域是诸种客观力量被调整定型的一个体系(其方式很像磁场),是某种被赋予了特定引力的关系构型,这种引力被强加在所有进入该场域的客体和行动者身上。”场域是一种独立于行为者的内在关系,规定了行为者的行动逻辑。“场域同时也是一个冲突和竞争的空间,这里可以将其类比为一个战场。”布迪厄试图通过“场域”这一概念揭示因为资源占有形成的不平等关系,将资本和惯习作为重要因素引入场域范畴。在场域中活跃的力量是那些用来定义各种“资本”的东西。资本和惯习也是一种力量,这种力量决定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和行为,进而生成等级秩序,并通过象征资本将秩序合法化。人们通过竞争获得地位,并通过斗争改变秩序。因此,“场域是力量关系”。场不是静态的牧场、草场,而是充满力量和竞争的“战场”和“球场”。“在与一个场的关系中,形成、发挥作用和获得价值,这个场如巴什拉所说的物理场,本身是一个‘充满可能力量’的场,是一种‘活跃的状况’,在这个场中,各种力量只在与某些配置的关系中才表现出来;因此,相同的实践在不同的场中、在同一个场的不同状态或对立领域中,可能获得相反的意义和价值。”力量关系的对比构成一定秩序。
在布迪厄看来,现代社会世界是由大量业已分化的场域组成的。他将场域作为一种分析范式,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场域的概念。仅仅在《论国家》这一系列演讲中便列举了“权力场”“法律场”“国家场”“行政场”“官僚场”“政治场”“经济场”“文化场”“宗教场”“知识分子场”“文学场”“科学场”等。每个场域都是相对自主的空间,有自己的行为规则。而国家则是权力的“元场域”,对其他场域起支配作用。
无论是物理学、心理学,还是社会学的“场”,有其共同特征,这就是相互作用的空间,这种作用体现着一种力量。场有力,力在场。从根本说,场域是充满力量的空间,也是各种力量活动进而获得秩序的空间。
四、场域理论的启示
问题是研究的起点。方法是研究问题的工具。微观政治学的特点在于运用田野方法进行观察,能够发现和聚焦问题。但要很好的解答问题则需要借助于各种有用的理论工具。场域理论对于我们的研究有重要启示。
首先,场域是一种研究单位。人们总是会生活在特定场域之中,在这一场域中有特定的社会关系,也有特定的行动者,各个行动者相互发生作用,其中包括政治关系和政治活动。但要注意,这里的场域是一个抽象的名词。再有一段时间我们就要进行田野调查了。我们不好说去找一个场域调查,就像我们不好说到商场去购一件商品一样。场域和商品都是一个抽象的关系概念。我们进行调查的对象是一个个实体单位,如村落、企业、居民小区等。但是,我们进行调查前要有场域等理论意识。过往我们做调查,缺乏理论关怀,更多的是一种事实白描。现在的田野调查要提升,要做基于理论关怀的田野调查。调查不仅仅是收集材料,而且要有理论上的贡献。这就需要理论准备。
其次,场域是一种研究方法。通过场域这一方法,有助于我们发现处于场域中的人们如何受制于客观关系,又如何以自己的行为改变关系形态。其中的核心变量是力量。场域总是与力量和秩序相伴随的。场域的关系及变化最终是力量对比及变化的结果。我们进入田野调查时,会发现人类的行为活动主要是两种。一是合作。通过合作形成比不合作更大的合力。在田野调查中,我们会经常听到“有钱出钱,有力出力”。如果有人不愿意出,就会受到共同体的惩罚。这种惩罚便是场域中超越当事人的一种力量。任何场都是有力量的。二是冲突。冲突是力量的对抗。在人们的生活中会经常发生冲突。冲突的过程是力量互动的过程。互动结果取决于“在场”的力量对比。国家作为特殊的公共权力,是各种力量中最重要的力量。布迪厄因此将国家视为权力的“元场域”。其前提是“在各个场的生成及其运作中,国家都在场。”但是,国家作为组织实体很难时时处处“在场”。在各种次场域中的力量构成是不一样的。斯科特通过田野观察,发现农民虽然是无权的“弱者”,但在他们的日常生活场域中,国家并没有“在场”,他们可以运用“弱者的武器”去表达自己的意愿并最终改变所在环境。
我们学习理论,一是要深入吃透,二是善于应用。再好的理论都是应用的,并在应用中检验和完善。(本文是作者在2025年4月28日在“微观政治学工作坊”“场域”专题讨论会上的发言,经作者审订) )